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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管是人與人之間的相遇,交流,互動,時間空間的長短都具備一個重要的核心:緣。

 

諸尊依照因緣而渡眾,有時是主動,有時是被動。比如:菩薩有願力救渡幽冥眾,就表示菩薩與幽冥眾有緣,並發下願力而實踐,所以如果眾生沒有修行,往生之後如果跟該菩薩有緣,就會相遇並得渡之。

 

這是舉其中一個例子而簡述之,因緣可談淺,亦談深,可說是奧妙不可思議也。

 

愛情裡面,是否能持續長久,能和睦相處,能相親相愛,也是一個緣字。

 

如果相遇,這是上天給你/妳的時間,要好好珍惜。

 

如果分手,這是緣分到了盡頭,也要好聚好散,莫留下相恨的種子。

 

行者以敬愛的神變之力盡力加持眾生愛情合和圓滿,但仍需知:不是所有人都能100%的圓滿,如果因緣,功德,善根不具足,也難以承辦。

 

即使眾生的敬愛得到加持,合和和圓滿,但如何維持良好的關係仍需靠眾生自己,難以假手他人。

 

如果盡了全力,仍導致分手離去的命運,就不要勉強吧。

 

咕嚕咕咧佛母亦曾告訴筆者:『不勉強,也是愛。』

 

愛的相遇需要緣份,愛的維持需要智慧,愛的交流需要共振,愛的提升需要修行。

 

共勉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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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九無(Silurs Lee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